江蘇德高國際旅游有限公司擬增資擴股。現擬以2021年6月30日作為評估基準日對江蘇德高國旅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凈資產)進行評估。
根據《關于做好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審計評估項目中介機構選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承接此項目的審計評估中介機構須具備如下資質:
(一)依法采用公司或者合伙形式設立,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近3年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有違規情形但經有權部門認定完成整改的;
(三)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內部管控制度;
(四)與審計評估項目的委托單位及個人無應當回避的情形;
(五)中介機構應具有2年以上執業經驗、12名及以上執業人員;
(六)中介機構自愿提供上述相應資質證明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研究決定,本項目中介機構的選聘擬采用5家中介機構(詳見附件)邀請招標并公開比選的方式。本項目信息于2021年8月20日在旅游集團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于8月26 日結束。公示期結束后進行公開比選。比選小組由控股股東南京市國有資產有限責任公司和江蘇德高國旅有限公司組織,由集團資產運營部監督比選過程。比選結果作為本項目評估備案材料的附件。本項目聯系人何文寶,聯系電話84535086。
南京市國有資產有限責任公司 江蘇德高國際旅游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附件:邀請招標中介機構名單(審計、評估各5家)
審計機構:
1、江蘇源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蘇分所;
3、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4、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5、江蘇華生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評估機構:
1、江蘇蘇稅迅通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2、江蘇建元恒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3、北京華亞正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4、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蘇分公司;
5、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